吉林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204执恢15号
吉林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1月18日立案执行的(2023)吉0204执恢15号申请执行人吉林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0)吉0204民初3818号判决书】,现因双方已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蛟河市同鑫热力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全部履行义务,申请人已书面申请结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