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大安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吉0822执恢8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大安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大安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同意需要长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吉0822执恢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既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罗璠
审判员章万刚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田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