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雄门业有限公司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雄门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521执恢36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双雄门业有限公司、徐雪飞、盛学丽。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双雄门业有限公司、徐雪飞、盛学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次恢复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注:本案尚未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