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983执保775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19)鲁0983民初577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9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0年6月4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山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山东省泰安岱岳支行账户16×××17银行存款90万元,实际冻结9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0)鲁0983执保775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