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润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湘润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04执265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9年12月12日出生,住湖南省长沙县。
被执行人:湖南湘润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观沙路160号八方小区5栋铺面2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745911247U。
法定代表人:刘阳。
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月10日作出岳劳人仲案字(2021)第620号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核实,被执行人收到上述仲裁裁决书后已在法定期限内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法院起诉,上述仲裁裁决书尚未生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万 彪
审判员 陈文忠
审判员 尧 航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陈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