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

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与东乌珠穆沁旗给排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821执574号
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给排水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北北塑管业有限公司与******给排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德县人民法院(2018)冀0821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划拨被执行人存款2345508.43元(含执行费24600.00元),现已兑付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承德县人民法院(2018)冀0821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