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佩中钢结构厂、义乌市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部分结案通知书
(2021)浙0782执11064号
义乌市佩中钢结构厂、义乌市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佩中钢结构厂与被执行人义乌市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2021年12月2日,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佩中钢结构厂已收到被执行人义乌市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执行款1468930.58元。本案其余款项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佩中钢结构厂向被执行人***继续执行,同意对被执行人义乌市鼎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承担部分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