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福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福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121执保158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自贡华盛硬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保全申请人淮北福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根据(2021)黔0121财保124号民事裁定,本院已于2021年3月1日对申请人自贡华盛硬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2020)黔0121执保432号案件中冻结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郑志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彭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