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集安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集安市榆林镇地沟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582执恢243号 集安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集安市榆林镇地沟村民委员会: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集安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集安市榆林镇地沟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账户内存款进行强制执行,扣划账户内存款11200元,并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本次申请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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