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鸿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市鸿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粤0904执保233号
茂名市鸿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汪汝银: 申请人茂名市鸿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汪汝银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是:一、冻结被申请人汪汝银名下的银行账户(含支付宝、微信);二、查封被申请人汪汝银名下位于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楼房的第一、二层(产权证号:电15××07);三、冻结、查封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310167元为限。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申请人汪汝银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和查封被申请人汪汝银名下的上述房产。至此,申请人茂名市鸿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0904民初2934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