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通榆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令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吉0822执29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所地吉林省通榆县。
被执行人:通榆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通榆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通榆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令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吉0822执29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