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办理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于2018年5月10日擅自在江南镇太平岭村高速服务区后院占地建拌合站,占地面积为4836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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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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