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605执443号
申请执行人:白山市德胜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浑江区东兴街。
被执行人: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榆木桥子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榆木桥子村。
申请执行人白山市德胜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榆木桥子村村民委员会不当得利纠纷执行一案,本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605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