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勇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白山市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05执332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勇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白山市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勇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吉0605诉前调书82号民事调解书,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