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0**执恢59号
扬州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扬州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支付2533062.73元,本院于2023年2月14日立案受理,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仪征市人民法院(2021)苏1081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