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筑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吕建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赣0724民初1297号
原告:***,男,1986年12月24日生,汉族,住江西省上犹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教雾,江西泓越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男,1982年6月18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滨海县。
被告:**,男,1982年2月5日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
被告:南昌筑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东路金涛国际花园**商住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2598869519W。
法定代表人:刘涛,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程,江西博怀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南昌筑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已支付原告劳务工资欠款,纠纷已经解决,原告***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系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99.12元,减半收取1199.56元,由原告***承担。
审 判 员  赖晓光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代理书记员  李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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