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

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与某某,重庆市北碚区金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09民初9975号   原告: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南一路77号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679656056E。 法定代表人:***. 被告:重庆市北碚区金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新茂路1号(自贸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203219539Y。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66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北碚区。 原告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北碚区金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的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55.06元,减半收取427.53元,由原告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贾  纬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付 冬 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