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02执4304号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结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被执行人**、中建信和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的(2021)湘0102民初305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已强制履行完毕法律规定义务,2021年08月20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审判长 史作雷
审判员 杨骐铭
审判员 王 成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吴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