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润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润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1执85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4年3月25日出生,住湖南省安化县。
被执行人湖南润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828号杰座大厦1411房。
法定代表人阳立波。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润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长仲裁字第1487号裁决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住所地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为便于案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院执行的(2020)长仲裁字第1487号裁决即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润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指定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戴 晖
审判员 赵绪伟
审判员 彭京华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 谭智文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