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2601执3649号之二
申请人:湖南润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凯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
执行人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
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在中国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5665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陈礼华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饶昌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