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

***、***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83执1215号
申请执行人:***,男,住吉林省桦甸市。
被执行人:***,男,住吉林省舒兰市。
被执行人:***,男,住吉林省舒兰市。
被执行人:李英久,男,住黑龙江省五常市。
被执行人: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所住地吉林省蛟河市。
法定代表人:赵宝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李英久、***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23860.4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舒兰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283民初23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舒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