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83执1264号
申请执行人:**,男,住吉林省舒兰市。
被执行人:***,男,住吉林省舒兰市。
被执行人: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蛟河市。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蛟河市白林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138322.00元及执行费1975.00元,至此,(2020)吉0283民初259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舒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