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兴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赣0982执保85号
申请人:江西兴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法定代表人:严丽,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骁,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1964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被申请人:江西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抚州市。
法定代表人:邓永庆,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江西兴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西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西兴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江西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90,000元财产。申请人江西兴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江西兴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江西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90,000元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杨卫东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熊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