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旭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旭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新宁县万豪假日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0528执恢358号
湖南旭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新宁县万豪假日酒店: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湖南旭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宁县万豪假日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新宁县万豪假日酒店已向本院主动履行并支付本案标的金额13万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