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吉0821执1346号
申请人执行人:***
被执行人:白城市众信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白城市众信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收到全部赔偿款并同意结案,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镇赉县人民法院(2019)吉0821执1346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许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