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晨旭建筑有限公司

湖北皇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荆门市晨旭建筑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鄂08执601号 湖北皇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荆门市晨旭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荆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字第106号裁决,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北皇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荆门市晨旭建筑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