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一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13执255号
吉林省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一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长春绿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一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38430.4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64214.76元,其中,本金2140732.76元,利息152063.31元,迟延履行利息15734.39元,案件受理费2490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25784.3元。至此,吉林省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民终133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