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军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市船营区桥缘物资经销处与袁石、吉林市军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202执恢411号

吉林市船营区桥缘物资经销处、**、吉林市军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吉林市船营区桥缘物资经销处与**、吉林市军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19)吉0202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241045.00元,被执行人**、吉林市军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判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费3516.00元由被执行人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桥缘物资经销处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202民初177号生效法律文书主文所有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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