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82执保159号
申请人:湖南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农博中心绿色食品城。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成汇恒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临湘市白云湖公园。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湖南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汇恒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湖南景***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作出(2022)湘0682民初25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相关财产。
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到临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了被申请人***成汇恒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2)临湘市不动产权第0××5号】,查封期限为一年。
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