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晟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单位厂区内生产用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没有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抑尘覆盖不彻底,部分扬尘无组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被责令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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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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