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天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湖北孝天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皖1226民初29号
原告: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688147253Q。
法定代表人:马付贵,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诺曼、张慧,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孝天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董永路2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421011058R。
法定代表人:周春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慧峰,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聪聪,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孝天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4日立案。原告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781.5元,因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其中案件受理费8697元予以退还;剩余案件受理费4084.5元,由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陈 瑾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陈菁菁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皖1226民初29号
原告: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688147253Q。
法定代表人:马付贵,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诺曼、张慧,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孝天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董永路2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421011058R。
法定代表人:周春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慧峰,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聪聪,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孝天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4日立案。原告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781.5元,因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其中案件受理费8697元予以退还;剩余案件受理费4084.5元,由颍上天石商砼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陈 瑾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陈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