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三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524执1086号
申请执行人:***,女,1955年6月19日生,汉族,住柳河县。
被执行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费14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主动交付案款7000元整,我院于执行案款到账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已支付完毕,剩余案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书面表示放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向被执行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主张的其他任何权利。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5)柳民三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