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准兴钢管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建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皖0123执1191号
申请执行人:合肥准兴钢管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8857084-1,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柏堰村。
法定代表人:*功准。
被执行人:安徽省建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3557833720H,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合安路金雁2#楼。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合肥准兴钢管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建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0123执119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昊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