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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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证明书
(2022)浙0381执5026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诺建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瑞安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诺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瑞安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3民终423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瑞安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5日履行完毕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证明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