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光建设有限公司
1 因黄山经济开发区“多弗·玖号公馆”项目工程涉嫌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被罚款0.0
2 因驶离工地车辆未保持清洁造成轮胎带泥污染路面,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被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500元整(黄城
3 因未及时上报2011年温州市上半年建筑业统计报表,被通报批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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