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鑫隆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02执6464号

金华市鑫隆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华市鑫隆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2020)浙0702民初75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2月0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702执646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