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蓼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固始县蓼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司昌阳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22执恢676号
***、固始县蓼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固始县蓼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458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4585.00元,利息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6月15日将该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122民初938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运兴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李银锋
书记员张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