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临沂市临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某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312执973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临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男,1968年10月14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临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1312执9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马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