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302执9315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临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临河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1302民初1380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