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某某、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民终640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女,1974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聂军,董事长。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建投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5民初78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收到法院催缴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逾期仍不予缴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  郭维敬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侯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