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通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威海华通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威海东新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1091执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威海华通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世昌大道-298-5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世昌大道1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689454538K。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威海华通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2017)鲁1091民初189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3日向本院提交撤回申请执行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鲁1091民初189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