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岳海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211执1396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675279011Y。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368号;电话:131××******。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女性,1968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57号创业中心1号楼4层。 被执行人:***,男性,1965年03月14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崂山区。 被执行人:青岛岳海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7403601590。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57号创业中心1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岳海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鲁0211民初1192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2月2日申请执行,执行标的375113.97元。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足额交付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2022)鲁0211民初119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