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线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离线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债权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西执字第8346

申请执行人北京离线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王虹霞,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85527出生。

北京离线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2)西民初字第2432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北京离线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未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243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有权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赵建民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