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503执109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信德门业加工店、安图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信德门业加工店与安图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1028.5元,其中,本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508.5元,执行费520元。本院已于2023年7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信德门业加工店。至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信德门业加工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吉7503民初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