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粤0112民初2493号
原告:广州理想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自编8栋5楼A房。
法定代表人:欧阳雪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广州医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彩频路7号401D。
法定代表人:***。
原告广州理想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医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州理想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刘 波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