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281执恢694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铭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19)鄂0281执144号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经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34300元,其余标的费4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并向本院出具了结案证明,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鄂0281民初46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