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1执保206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市奇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东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保全人东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账户内的资金94,950元。本院依据(2022)吉2401财保56号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申请人并提供保单保函作为担保,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