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望江盛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11民初7079号
原告北京望江盛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8日立案,原告北京望江盛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望江盛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于准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北京望江盛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20元,由北京望江盛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杨素娟
书  记  员   隗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