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开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北汽特来电(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5民初22187号
原告:北京开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407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北汽特来电(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北京开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汽特来电(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6日立案。2019年9月23日,北京开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开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腾飞
书记员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