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1002执保114号
北京筑诚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筑诚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额为12720833.50元,本案已采取以下执行措施一、冻结被申请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15050161665700000444-1账户内存款********.50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保全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